親愛的投資人您好: 交易所自98年2月2日起,即將實施新的交割制度--- 交割款須於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(T+2日)早上10點前完成交割 故請您在成交後的隔天(T+1日)完成交割,以免T+2日早上10點前 因作業不及或銀行端遲延而導致違約,造成信用不良紀錄影響您的權益。 例:2/2買進,2/3下午3:30前存入。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提醒大家,元月份的摩台因為農曆年放假的關係,摩台與台指期都在1/21結算! 附檔文件分享(點擊可下載): 1.
2.: 1/5後平盤下可當沖 (券賣) 成份股 3.
摘錄自http://www.sfi.org.tw/newsfi/curriculum/class/curriculum-a.asp?enter=y 一定要學習著投資,所謂你不理財,財不理你呀,這很重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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