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愛的投資人您好:
交易所自98年2月2日起,即將實施新的交割制度---
交割款須於成交後的第二個營業日(T+2日)早上10點前完成交割
故請您在成交後的隔天(T+1日)完成交割,以免T+2日早上10點前
因作業不及或銀行端遲延而導致違約,造成信用不良紀錄影響您的權益。
例:2/2買進,2/3下午3:30前存入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提醒大家,元月份的摩台因為農曆年放假的關係,摩台與台指期都在1/21結算!
附檔文件分享(點擊可下載):
1.
2.: 1/5後平盤下可當沖 (券賣) 成份股
3.
